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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水军等五位困难职工实施特别救助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9-30  来源:市总工会  字体: 【】 【 】 【

 

   

 

根据《福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温暖工程的实施意见》(榕工〔201649号)的相关规定,经福州市困难职工特别救助审核小组集体研究并报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定,拟对江水军等五位困难职工实施特别救助,现将五位职工困难情况及救助情况予以公示:

江水军,男,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职工,其女儿20167月确诊为再生障碍性贫血,20171月做了骨髓移植手术,医疗费自费191324元,拟给予一次性救助金11800

林竺,女,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职工,其父亲20168月确诊为胰腺癌,医疗费自费101910元;拟给予一次性救助金6000

翁宝铭,男,福州第一织布厂下岗职工, 20173月因二尖瓣前叶脱垂并关闭不全住院治疗,医疗费自费33734元,拟给予一次性救助金5000

陈升,男,福州第一织布厂下岗职工, 20172月确诊为口腔横纹肌肉瘤,医疗费自费57235元,拟给予一次性救助金8200

张进棋,男,永泰县市容环境管理中心职工,20175月因突发脑出血住院治疗,医疗费自费36918元,拟给予一次性救助金5000

公示时间: 2017109日至20171013日。

公示期间欢迎职工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福州市职工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和意见。

福州市职工服务中心联系人:张琼  电话:87932506 

 

                                                                 福州市职工服务中心

201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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