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温暖工程的实施意见》(榕工〔2016〕49号)的相关规定,经福州市困难职工特别救助审核小组集体研究并报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定,拟对困难职工林亚芬实施特别救助,现将职工困难情况及救助情况予以公示:
林亚芬,女,福州开发区正泰纺织有限公司职工,2017年7月确诊为结肠癌,多次住院治疗,医疗费总额近15万元,医疗费自费78031元(其中购买药品金额合计35964元),拟给予一次性救助金6000元。
公示时间: 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6日。
公示期间欢迎职工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福州市职工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和意见。
福州市职工服务中心联系人:张琼 电话:87932506。
福州市职工服务中心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