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大病补助细则。规定职工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大病获基层工会补助后,个人自付部分仍超过6000元的困难职工家庭可以再次申请县总工会大病救助金,县总工会按照“住院医保费用总额”的12%给予补助,且患病职工多次住院可多次申请(年累计不超过3万元)。一年来享受大病补助的职工共有52名,补助金额计44万多元。二是简化办事流程。县职工服务中心切实做好“一条龙服务”,与企业、县医保及新农合中心在网上实现联合办公,互传个人资料,核对职工医疗信息,让补助职工“简化流程、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落实补助金,切实把好事办好。三是给予特殊群体更多帮助。对全国级建档困难职工、单亲家庭、环卫、园林、养路、来连务工的定西藉职工等特殊群体,因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个人自付部分由标准6000元下调到3000元,进一步减轻其家庭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