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温暖工程
福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总工会关于规范办理福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批转件的工作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4  来源:总工会  字体: 【】 【 】 【

市级各产业工会,市总工会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规范办理福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批转件工作,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现将《福州市总工会关于规范办理福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批转件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7221

福州市总工会关于规范办理福州市12345政府

公共服务系统批转件工作规定

 

第一条  工作分工

市职工服务中心负责《福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以下简称12345系统)诉求件的接收、转办、督办、反馈;市总工会机关各部室、直属各事业单位和市级产业工会(以下统称承办部门)承接“12345”系统诉求件的具体办理。

第二条  工作流程

(一)查阅。市职工服务中心经办人员每个工作日上网查阅诉求件,按照咨询类、一般求决类、重要求决类进行分类登记和呈报,查阅、呈报诉求件的时间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

(二)转办。市职工服务中心对诉求件按职能分工或工会隶属关系提出转办意见,其中咨询类、一般求决类信访件由市职工服务中心提出转办意见后,直接转相关承办部门办理;重要求决件由市职工服务中心提出转办初步意见,经分管领导签署批转意见或转请市总工会主要领导审定后,转相关承办部门办理;咨询件和一般求决件转办时间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重要求决件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三)办理。承办部门对转办件应认真办理,做到答复准确、通俗,操作性强,经部门分管领导或产业工会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市职工服务中心,市总工会主要领导签批的还需呈请市总工会主要领导审核;答复方式均为书面。咨询类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一般求决类1.5个工作日、重要求决类2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经市总工会分管信访的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但必须在12345系统规定的时限前24小时内办结。

(四)答复反馈。市职工服务中心负责汇总承办部门的答复意见,并经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审核通过后,4小时内在“12345”系统答复反馈。汇总审核时限为1个工作日。

(五)督办。市职工服务中心对承办部门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报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同意后退回承办部门重新办理。重新办理时限为半个工作日。

第三条  工作责任

(一)市职工服务中心未按时查阅转办12345系统批转诉求件、未按时将合规(按本规定审核通过)的承办部门答复意见在12345系统上答复反馈的,中心负责人、经办人承担应有责任(对中心负责人和经办人进行书面通报批评,并取消中心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承办部门未认真办理诉求件、拒办或延时办理诉求件的(含退回重办件的),承办部门负责人、经办人承担应有责任(对部门负责人、经办人进行书面通报批评,并取消部门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第四条 本工作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工作规定为准。
打印】 【收藏收藏】 【关闭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建议采用1024*768分辨率以上 主办:福州市总工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