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及开发区机关各部门:
为严格落实上下班制度,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行,不断强化组织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经镇及开发区班子联系会议研究,现将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通知如下:
一、考勤对象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含行政、事业、集体及临时工作人员、借用人员)。
二、考勤方式
采取指纹打卡考勤。由班子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全体工作人员考勤,班子分管领导可指定一位同志具体管理。目前,镇及开发区暂按以下归类分别签到:
1、根据我镇实际,分为城管环卫口、综治口(含综治办、信访办、戒毒办和司法所)、计生口、人武民政农业口及机关口(除四大口之外,其余部门均归到机关口)。
2、根据开发区实际,分为经济口(含经济办、资产管理站、经济发展部),其余部门归到机关口。
三、考勤管理
1、严格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凡在出勤时间未能按时打卡者,以迟到或早退论。具体时间按福州市错峰上下班时间执行。夏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冬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打卡时间:每天上午8:30—8:45;下午14:30—14:45(夏令时间为下午15:00—15:15)。
3、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指纹打卡制度,出勤打卡必须由本人进行,不得相互代替。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与当事人同样处理。
4、因工作时间需下村(社区)或外出开会、办事而确实无法及时打卡的,事先必须报镇及开发区分管领导批准,向分管领导说明去向和回岗时间,办公室去向牌上注明去向,并在3天内持经镇及开发区分管领导签字批准的有关无法及时打卡的书面内容说明交镇党政办和开发区办公室,按出勤处理。特殊情况的,由镇党委书记、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审批。
5、凡通知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征地拆迁、换届选举、创建文明城市等中心工作及集体活动,一律实行签到考勤,有事不能到岗人员须向牵头带队领导请假,否则按缺勤处理。
6、各口考勤工作情况每周一前向镇党政办和开发区办公室报送上周考勤情况。考勤情况由镇党政办和开发区办公室统计汇总。
7、镇效能办和开发区办公室要定期加强机关日常考勤情况检查和监督,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及时处理。
四、考勤奖惩办法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考勤存在以下情形的,给予扣除相应金额或效能处理。每月考勤奖惩兑现由镇财政所和开发区财务室、效能办和开发区办公室根据考勤情况负责落实。具体做法:
1、迟到、早退的,一次扣30元;抽查不在岗(公务除外)的,一次扣30元;上述行为每个月累计超过三次的,除了扣去相应金额,并取消当月奖励奖金。
2、无故不上班、未经批准离岗或无正当理由而超假,视为旷工。旷工一次扣60元;对旷工一个月累计超过3次的,给予效能告诫一次;累计效能告诫两次的,取消全年绩效奖金,并责成责任人向分管领导和效能办作出书面检查。
3、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