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镇有关部门:
为深刻吸取江苏昆山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省、市、区政府安委会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2014年8月至12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以“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问题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全面提升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着力减少事故总量,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态势。
二、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防爆、涉氨制冷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
1、非煤矿山: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
2、危险化学品: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3、油气管道: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4、建筑施工: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5、交通运输: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6、消防: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7、粉尘防爆: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没有设置独立厂房,且厂房设置在居民区内的;相关证照不全的;在粉尘爆炸危险区生产作业的人员没有穿着阻燃材质的工作帽和衣裤的。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厂房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的;厂房建筑结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生产场所电气设备、收尘系统、作业工具等设备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没有建立严格清洁制度,及时清扫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并采取个人防护和防止二次扬尘措施的。其他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生产场所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不落实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作业工具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作业场所没有保持清洁,有洒落粉尘聚集的,以及采用正压气体吹扫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通风除尘措施不落实的。
8、涉氨制冷企业: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超过9人,非自动系统在进行融霜作业时,快速冻结装置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未事先撤离。
9、有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氧气浓度、有害气体检测,通风、照明措施,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应急器材配备,现场监护等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10、旅游安全:对旅游企业的经营证照、安全管理制度、投诉处理机制、消防安全、特种设备、食品卫生、旅游包车、景区设施管理、对旅游从业人(主要是导游员)等安全工作的进行管理。
同时,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确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范围和具体内容。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专项行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推动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全镇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由镇政府统一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镇政府成立“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政府安办,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由牵头单位负责,配合单位按职能分工抓好落实。
1、非煤矿山:(1)无证开采的;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的;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牵头单位:区国土资源分局鼓山国土所,辖区派出所、镇安全办、镇企业办等相关部门配合)。(2)未按矿山设计组织生产或建设的;图纸造假、图实不符;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与使用的(牵头单位:镇安全办,区国土资源分局鼓山国土所、辖区派出所、镇企业办等相关部门配合)。
2、危险化学品:(1)无证生产经营的;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新建危化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牵头单位:镇安全办,镇企业办、环保所、鼓山工商所等相关部门配合)。(2)非法运输危化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或者喷涂安全警示标志的(牵头单位:鼓山派出所、远洋派出所,镇道安办等相关部门配合)。(3)无证运输危化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认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的(牵头单位:晋安运管所,辖区派出所、镇道安办等相关部门配合)。
3、油气管道:破坏损害石油天然气、城镇燃气管道设施的;在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的(牵头单位:镇城建办,辖区派出所、区国土资源分局鼓山国土所、市质监直属二分局、镇环保所等相关部门配合)。
4、建筑施工:无资质进行施工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牵头单位:镇城建办,晋安运管所、镇农业服务中心、园林办等相关部门配合)。
5、交通运输:(1)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的;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营运车辆私自关闭动态监控装置逃避动态监管的;校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未按审批线路行驶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高速公路违规停车、变道的(牵头单位:鼓山派出所、远洋派出所,镇道安办、教育组、农业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2)非营运车辆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无从业资格证擅自从事道路营运驾驶的;超范围经营的;挂靠经营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道路货运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的(牵头单位:晋安运管所,辖区派出所等相关部门配合)。
6、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牵头单位:镇安全办,镇城建办、企业办等相关部门配合)。
7、打击涉及粉尘防爆的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部门:镇企业办、环保所、农业服务中心、安全办等相关单位)。
8、打击涉及涉氨制冷企业的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部门:镇企业办、安全办、鼓山工商所等相关单位)。
9、打击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部门:镇企业办、安全办、整规办等相关单位)。
10、打击旅游行业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部门:镇企业办、三产办、安全办、环保所、鼓山工商所等相关单位)
(三)其他行业领域的组织领导。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四)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公安派出所要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工商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4年8月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旬)
1、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组织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3、要督促企业认真自查自纠,重点排查近两年来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搞好登记建档,督促整改。
(二)集中打击整治和重点检查督查阶段(8月下旬-11月底)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和总结提高阶段(12月)
1、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镇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对各村(社区)开展综合督查。
2、各村(社区)、各部门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五、重点工作措施
(一)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镇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期间,政府每月至少开展2次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执法或监督检查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三)组织专项行动暗查暗访活动。以暗查暗访方式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过主流媒体适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四)严格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和失信惩戒制度。对连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实行黄牌警告重点管理,将企业安全状况与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挂钩,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约束,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五)开展典型案例公开审判和约谈警示。配合公检法机关,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重特大事故等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审判,强化教育和震慑。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地区,逐级开展约谈警示。
(六)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提请区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此导致事故的,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各村(社区)、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失职渎职责任。对“打非治违”不力,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镇安委会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重点考核内容之一。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六打六治”作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迅速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按照职责分工的有关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密切协调配合,认真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
(二)细化措施,敢于动真碰硬。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综合运用全面督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暗访暗查等多种方式开展专项行动;要完善跟进制度,定期分析研究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开展典型案例公开和约谈警示并严格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强化教育和震慑;要严肃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制度。
(三)统筹协调,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各部门对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要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四)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对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要把专项行动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与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杜绝安全生产盲区。
各村(社区)、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各责任部门于9月5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与鼓山镇“六打六治”专项整治小组联络员名单(附件2)一并报送镇政府安办,平时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12月8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区安办联系人:林锋,联系电话(传真):87482732,电子邮箱:1296714974@qq.com。
附件1:鼓山镇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鼓山镇“六打六治”专项整治小组联络员名单
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6日
抄送:区政府办、区安办,镇党政班子成员,存档。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6日印发
(共印70份)
附件1:
鼓山镇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柳强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组长:陈乃胜 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团主席候选人
刘伊明 福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林 华 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叶友锋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官小晶 镇党委宣传委员
张遵安 镇党委委员、鼓山派出所所长
林 明 镇党委委员、远洋派出所所长
林 峰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各村(社区)主要领导,镇安全办、鼓山派出所、远洋派出所、鼓山工商所、晋安国土资源分局鼓山国土所、区市容管理局执法一中队、镇城建办、企业办、农林服务中心、三产办、园林办、道安办、综治办、环保所、民政办、文教组等部门负责人。同时下设六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及分工如下:
第一组:带队领导:陈乃胜,参加部门:镇综治办、辖区派出所。协调公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查处,以及民爆物品的管理与清缴工作配合开展出租房等属于公安派出所管辖范围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组:带队领导:林华,参加部门:镇安全办、企业办、统战办。检查重点:镇属及福利会企业、辖区重点单位、涉粉尘企业、涉氨企业、特种设备、油气场所生产及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非法运输,道路交通,木屋毗连区、出租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非煤矿山、寺庙、宗教场所及个人信仰场所消防安全等。
第三组:带队领导:叶友锋,参加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民政办。检查重点:防汛、动植物防疫、商贸市场、森林防火安全、食品安全、社会福利机构、敬老院等场所消防安全。
第四组:带队领导:官小晶,参加部门:镇文化站、教育组。检查重点:文化体育场所、公共娱乐、非法办学、校车安全、中小学校、幼儿园等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
第五组:带队领导:刘伊明,参加部门:镇城建办、重点办。检查重点:地质灾害、危房危墙、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等。
第六组:带队领导:林峰,参加部门:区市容管理局一中队、镇预交办。检查重点:九小场所及违建场所、液化气市场安全、流行病防治,配合开展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燃放及易爆物品的检查和管理。
以上人员因工作变动调离现岗位的,由调整后的人员按岗位履行相应职责。
附件2:
鼓山镇“六打六治”专项整治小组联络员名单
村(社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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