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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总工会四大举措助推民营企业工会建设
发布时间:2020-10-12  来源:总工会  字体: 【】 【 】 【

1.加强民营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一是分层次推进规范化建设。指导和督促县(市)区、镇街(园区)工会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会“双亮”、“六个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从基层实际出发,叫大做响民营企业职工之家。结合市直机关服务基层年活动,组建蹲点服务组,对重点培育的民营企业开展蹲点服务工作。今年,已组织近百人次服务45家民营企业,根据基层单位摸排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指导蹲点干部协助基层单位解决困难、问题,已下拨专项蹲点经费76万元。二是深化拓展职工之家建设。以福建省地方标准《“模范职工之家”建设规范》和《“模范职工之家”评定规范》为标尺,推动民营企业工会开展建家工作,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水平。今年,推荐5家单位参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6家单位参评全国模范职工小家;39家单位参评省模范职工之家,40家单位参评省模范职工小家; 100家单位参评市模范职工之家,100家单位参评市模范职工小家,其中民营企业单位约占6成。

2.加强民营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是持续推进民主管理建制工作。指导和督促非公企业特别是百人以上非公企业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等制度。截止目前,全市厂务公开制度、职代会(职工大会)制度覆盖单位4万余家,企业建制率达到90%以上,公有制企业全部建制,已建工会的100人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单独建制率达到并动态保持在90%以上,较好地实现了公有制企业全覆盖、非公有制企业广覆盖的目标。二是加强企业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做好“达标标准”和“示范标准”单位的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影响、带动和不断提升全市企业民主管理水平,让基层工会民主管理工作真正“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5家非公企业获评省级企业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3.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会工作的经费支持保障力度。今年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基层工会自主申报的形式,对基层工会职工之家建设给予经费补助。为确保下拨资金规范安全的使用,市总于2019发《福州市基层工会职工之家建设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对涉及基层工会职工之家建设补助的使用范围、补助流程等方面的内容予以明确。今年下拨专项资金276万,通过经费倾斜,保障民营企业工会建设各方面工作都有提高、有完善、有创新。

4.加强民营企业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落实非公企业工会主席津贴制度。按照《福州市总工会关于试行非公企业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兼职工会干部岗位津贴的通知》要求,指导县(市)区、产业工会开展基层工会职工之家验收工作,今年复查180多家市先以上荣誉非公企业,为200多名工会主席(副主席)发放津贴约40万元。二是加强基层工会干部培训。通过举办基层工会工作培训,为民营企业工会干部搭建业务培训、素质提升平台,提升民营企业工会干部素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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