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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州市总工会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05-25  来源:  字体: 【】 【 】 【

 

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会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决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福州市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工人运动、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措施的拟定;开展工运和工会理论政策的研究。

(二)参与劳动关系协调;指导各级工会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和劳动保护群众监督检查机制;督促企事业单位依法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指导全市工会基层组织发展和建设工作;协助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和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负责指导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广泛实施工会送温暖工程,为生活困难职工、下岗失业职工、离退休职工、伤残职工排忧解难;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工会的工作交流,发展同国外工会的友好关系。

(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福州市总工会包括12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6年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州市总工会

工会经费独立核算、财政定项补助

112

93

三、单位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福州市总工会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群团工作会议重要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着力增强“三性”,着力去除“四化”,着力夯实基层,着力改革创新,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开拓奋进、争创一流,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为建设更具实力更富活力更有魅力的现代化新福州而努力奋斗。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切实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定不移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政治方向。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自觉把工会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把握、去谋划、去推动。二是加强工会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洁建设。认真落实市总工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准则》《条例》,深化落实八项规定“1+X”专项督查,开展工会财务、专项帮扶资金使用大检查,严格管好用好工会经费,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坚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广泛开展职工建功立业活动。围绕“建设新福州 当好排头兵”的中心任务,组织开展职工建功立业活动。一是广泛开展劳动竞赛。积极推动在重大项目和重点行业开展“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建设新福州”主题示范性劳动竞赛, 2016年市、县两级工会共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技能竞赛115场。二是全面推进职工技术创新活动。认真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激发职工创新创造热情和活力,积极投身创新型城市建设。征集申报216项职工发明创新成果参加“6·18”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展,申报数位列全省第一;征集申报870项职工创新成果参加全省“五小”创新成果评选,申报数和获奖数均列全省第一;积极开展“名师带高徒”和“劳模工作室”创建活动,推动师徒结对4000对,推荐福建省劳模工作室9个,命名福州市劳模工作室27个。三是把抗击“尼伯特”“鲇鱼”台风、恢复灾后重建生产作为系列劳动竞赛和“工人先锋号”创建重要内容,切实发挥“工人先锋号”示范引领作用。推荐全国“工人先锋号”4个,福建省“工人先锋号”34个,命名市“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岗”554个。四是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着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职工群众,加强对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的思想引导和人文关怀;开展“我们的职工最美的劳动”体验式采风,推出“中国梦 劳动美”劳模形象公益广告,办好“来自劳动一线的报道”“劳动者之歌”等栏目,举办“五月风”讲坛,深入宣传劳动模范、一线职工的真人真事和凡人善举。2016年共在《光明日报》《工人日报》《福建日报》、人民网、腾讯大闽网等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各类稿件1228篇次。坚持“劳动文化”主题,发挥工人文化宫阵地作用,精心锻造劳动文化品牌,积极承办“永远跟党走”全省职工歌咏大会、全省职工体育节,举办五一职工文化节,打造集职工快闪、职工歌会、劳动者风采展、职工拔河赛于一体的文化品牌。

(三)坚持以职工为本,推动广大职工共享福州改革发展成果。一是在全省率先实施“职工温暖工程”。在持续做实叫响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以及“有福之州共建共享”等关爱职工系列品牌基础上,转型提升为“职工温暖工程”,帮扶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帮扶标准不断提高,水平持续提升。2016年,共有近1100家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温暖工程,筹集资金3000多万元,覆盖职工约40万人。二是深入开展关爱新福州人系列活动。举办第七届新福州人集体婚礼,开展“情暖返乡路”、建设者年夜饭、新福州人看新福州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新福州人扎根榕城、干事创业的热情。三是不断深化关爱环卫等特殊行业职工系列活动。落实“关爱环卫职工10年行动计划”,加大对殡葬、公交、园林、物业、公路养护等特殊行业职工的关心关爱,帮助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切实关心关爱劳模。积极推动劳模待遇落实,劳模疗休养和定期体检如期开展,困难劳模帮扶标准不断提高;持续开展“工会干部走访劳模”活动,传达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的关怀。五是健全完善职工维权机制。深入调研,精选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和工运事业长远发展的议题,提交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研究,并抓好议定事项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与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的联系,积极构建社会化职工维权体系;细化职代会提案工作,推动基层民主管理上新水平;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深入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发挥“12351”职工维权热线作用,参与劳动关系矛盾纠纷调处,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四)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工会改革先行先试。一是改善工会领导机构人员构成。市总工会委员会、常委会中“劳模和一线职工”比例达20%23.5%,领导班子中有1名一线劳模兼职副主席,2名其他部门领导兼职副主席;11个县(市)区总工会人员构成比例达到省总要求;8个县(市)区总工会按规定设立了党组。二是大力推动改革职工建功立业活动的组织方式。坚持把职工立足岗位参赛作为基本形式,把职工参赛率作为考核活动组织工作的重要指标,把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实现共建共享作为推动职工建功立业的追求目标,形成市、县、基层“三级”职工建功立业新格局,增强服务发展实效,得到市政府、上级工会的充分肯定和职工的欢迎。三是在全省率先对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进行改革,整合服务职工各项工作品牌,完善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方式、简化工作程序,全面实施职工温暖工程,推动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融入市委精准扶贫大局,得到市委市政府重视并列入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四是探索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的新形式。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建立“职工法律服务队”,为职工维权提供更专业服务;与市中院合作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市本级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县(市)区设立职工维权合议庭巡回审判点,提高依法维权实效,得到上级工会充分肯定。五是探索实施工会“互联网+”行动计划。响应职工新需求,升级改版“福州工人E家亲”微信公众号,推出“劳动我最美”职工秀场,“阿福打工记”“福姐姐手记”等微信栏目,构建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工会服务网络,WCI指数在全国工会系统跻身前十。六是改进基层工会工作评价方式。选择100家基层工会开展示范性“会员评家”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以职工满意为导向的工作评价机制。

(五)坚持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认真实施“一线考察干部”机制。一是结合工会实际,制定了《强化在“一线考察干部”推动工会机关干部下基层工作意见》,要求每名机关干部在日常下基层基础上,每月再集中统一安排不少于3次带着感情上门去慰问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带着任务去基层指导推动工作,机关干部的精气神明显提振。二是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整肃“为官不为”,实施“一线效能督查”,改进文风、会风和下基层工作方式,克服工会“机关化”倾向,机关作风建设有效推进。三是不断强化基层组织建设,2016年新增建会企业5543家,新增会员8.5万人。把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作为工会干部下基层工作重要内容、纳入“一线考察”范围,强化对基层的服务和指导,新培育选树50家“职工之家”建设示范单位,配合政府部门推进滨海工业集中区等11个园区配备或建设职工活动中心。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

2016年度决算总收入14803.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806.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拨缴经费收入7227.38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4174.8万元。

3.政府补助收入2476.21万元。

4.其他收入928.38万元。

(二)支出

2016年度决算总支出8547.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547.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职工活动支出419.22万元。

2.维权支出702.64万元。

3.业务支出107.15万元。

4.行政支出2150.31万元。

5.资本性支出620.82万元。

6.补助下级支出3607.35万元。

7.事业支出453.57万元。

8.其他支出486万元。

9.本年结余6259.71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115.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群众文化365.8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宫改扩建工程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2.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职工技能竞赛、送温暖工程、厂务公开等支出。

(三)群众团体事务296.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及医保补助等。

(四)财政统一划拨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823.72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86.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3.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49万元,公务接待费1.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支出1.49万元。主要用于赴港培训交流等费用。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83%,主要原因是人次减少。

(二) 公务接待费

2016年支出1.7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地市兄弟工会单位来文化宫交流学习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4批次、接待总人数141人。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10%,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人数增加。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支出20.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0.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年末公务用车保用量6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和购置费分别下降27%,主要原因是公车减少。

 

附件: 1. 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总表

      2.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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