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职工温暖工程实施意见》(榕工〔2018〕50号)的相关规定,经福州市困难职工特别救助审核小组根据《福州市职工温暖工程困难职工特别救助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并报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定,拟对丁太阳等三位困难职工实施特别救助,现将职工困难情况及救助情况予以公示:
丁太阳,男,福州福瑞包装有限公司职工,职工妻子曾冬娇于2019年5月确诊为风湿性瓣膜心脏病晚期,分别就诊于江西省赣州市人民医院、瑞金市人民医院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住院治疗85天,医疗费总额约53万元,其中自费282834.72元,建议给予50000元救助金;
陈建平,男,福州毛巾厂职工,2019年2月确诊为脑膜瘤,2019年3月在福建省立医院住院治疗至今,术后恢复较差、意识不清;医疗费总额约25万元,其中自费83783元,建议给予14800元救助金;
赵旋,男,2008年确诊为尿毒症,2019年病情恶化,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ICU急救住院治疗两次,维持性透析;医疗费总额约21万元,其中自费78176元,建议给予13900元救助金。
公示时间: 2019年11月15 日开始,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欢迎职工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福州市职工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和意见。
福州市职工服务中心联系人: 何秀玲 电话:83227887。
福州市职工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