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22年省级劳模帮扶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闽工办〔2022〕73号)文件有关规定,为缓解省(部)级劳模因本人及配偶患病自付医疗费较多或收入较低无其他经济来源,供养的直系亲属因就学、医疗和遭受灾害导致家庭人均收入较低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情形,经过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级产业工会前期摸底和审核、申报,经市总工会第十六届委员会第34次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现将2022年福州市省级劳模生活困难和特殊困难拟补助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8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福州市劳模管理服务办公室反映。
公示电话:83256122,83253500 传真:83256137
来访来电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地址:福州市工人文化宫综合楼4楼412劳模办(邮政编码:350004)
附件:2022年福州市省级劳模生活困难和特殊困难拟补助情况表
福州市劳模管理服务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