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参评2023年福建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建议人选的公示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拟推荐建议人选予以公示。对拟推荐建议人选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福州市评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提倡实名反映),信函时间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从2023年4月12日开始,公示期为5天。
公示电话(传真):0591—83259948
来电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来信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766号工人文化宫综合楼320福州市评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350004)
附件:2023年福建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建议人选简明情况表
福州市评模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