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总工会劳动模范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工办〔2023〕6号)和《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第三期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闽工办〔2023〕89号)文件有关规定,经过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级产业工会前期摸底和审核、申报,经市总工会第十六届委员会第74次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现将2023年第三期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和特殊困难帮扶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福州市劳模管理服务办公室反映。
公示电话:83256122,83253500 传真:83253500
来访来电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地址:福州市工人文化宫综合楼4楼412劳模办(邮政编码:350004)
福州市劳模管理服务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