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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总工会“1+4”社会化维权机制
发布时间:2013-04-07  来源:  字体: 【】 【 】 【
 

为推动涉及职工权益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健全资源共享的联动维权机制,将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维护社会稳定,2012年,市总工会积极探索、建立了1+4联合维权新机制。

11+4联合维权机制

即在市总工会与市政府联席会议基础上,继续与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市信访局、市司法局等单位分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从矛盾排查、劳动法律监督、争议调解、与仲裁和诉讼的对接、法律援助服务等方面入手,为职工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维权服务。

21+4联合维权机制的具体内容

今年市总工会与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联席会议的重点在联合开展劳动、工会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法律监督,从源头上推动涉及职工利益和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更好地贯彻施行。

市总工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联席会议的重点在于调解衔接和司法确认,对申请劳动仲裁和诉至人民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将采取“诉前调解”、“邀请调解”、“委托调解”三种诉调衔接形式。对经工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有权申请仲裁委、法院对调解协议依法进行审查并予以确认,减轻当事人维权成本、缓和劳动关系矛盾。

市总工会与市人力与社会保障局、市信访局联席会议的重点在于及时排查、有效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对发现的重大劳动关系矛盾案件三方共同参与,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开展相应的工作,迅速地将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一线,避免出现大规模的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事件。

市总工会与市司法局建立联合维权的联席会议重点在于联合开展法制宣传的法律援助工作,让更多的职工懂法、知法、用法,依法依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困难职工或农民工因劳动关系矛盾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至法院的案件给予法律援助,经各级工会审核后,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均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给职工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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