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温暖工程
关于印发《2011年福州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15  来源:  字体: 【】 【 】 【
 

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2011年福州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反馈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八一七中路798号金安大厦市总工会,邮编:350004,联系人:陈世杰,联系电话(传真):83259847

 

 

福州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6月27

2011年福州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意见

 

为深入扎实推进我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现就开展好2011年福州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促进企业劳动关系、企业与环境关系、企业与社会关系和谐,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动福州跨越发展的战略高度,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认识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持续推进“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工会牵头、部门配合、企业主体、职工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党委、政府要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二要统筹规划部署。各级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本区域实际,结合目前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制定和完善本年度开展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三要强化工作保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两次创建工作,协调解决创建工作机制保障、舆论宣传、工作经费等问题,在日常工作中给予人力物力支持,夯实创建工作基础,为推动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确职责分工,完成目标任务

按照我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三年规划,今年我市创建工作将进入深入实施阶段。今年的目标任务是:全市范围创建活动参与率达到50%,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参与率达到60%、优秀率达到20%。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今年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积极协同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工会组织要发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完善创建工作机制;要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强化企业工会工作指导,动员企业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制定完善劳动法律、法规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劳资矛盾;要加强劳动执法,有效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环保局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企业自律和主体责任意识。安监局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保护职工劳动安全权利。综治办要继续完善企业社会治安、平安工作规划,加强对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文明办要加强“文明企业”建设活动的指导,推动企业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财政局要加大支持力度,做好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其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都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深化创建主题,增强工作实效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推动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评年、冲刺年。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深化“创建和谐企业推动跨越发展”这一主题,围绕工资集体协商、社会保险、医疗互助、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工生活后勤保障、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争做文明企业,负责任做产品”、“春风行动”等各项创建工作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活动,要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深入推广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促进企业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不断提高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和农民工的工资水平;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要推动企业健全环保管理制度,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等工作;开展职工生活后勤保障活动,要推动企业改善职工吃、住、卫生、文化娱乐等生活条件,建立职工困难援助机制,落实职工体检和疗休养制度;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帮助农民工提高就业能力、维护劳动权益、保障身心健康、提高文明素质等;开展“争做文明企业,负责任做产品”活动,鼓励企业提升社会责任感,指导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推动形成职工与企业共同追求质量提升,相融共进的发展氛围。各县(市)区要将创建工作立足于促进企业的发展,立足于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本区域创建工作实际,至少召开一场主题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和职工增强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实效。

四、加强典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企业经营者、职工群众及社会各界的共同认识、共同参与,是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的重要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于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始终,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大力宣传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努力营造有利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要继续做好《福州日报》和谐企业宣传专栏,各县(市)区至少每月推荐一家企业,确保宣传专栏每期有新典型、新做法。要重视利用宣传载体,加强信息报送、编印工作,各县(市)区年度至少编印简报24期。要加强先进评比,相应组织开展县级和谐企业命名表彰工作。要加强典型培育,对首批命名表彰的 “福州市和谐企业”,要进行动态管理,防止出现“回潮”。要继续选树一批重点企业作为本年度市级、县级和谐企业的培育对象,切实抓好督促、指导和服务工作要认真总结经验,适时召开一场全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赴兄弟省市观摩学习,总结、学习、交流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创建办要加强对新闻报道、典型材料等创建工作痕迹的保留和整理,可以采取制作新闻宣传集锦、专题宣传片等形式,展现创建成效,扩大创建影响。

五、强化督查指导,完善工作机制

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不仅需要增强企业创建工作的主动性,更需要保持创建工作的持久性。各级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深入有序开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发挥办公室作用,健全工作例会、组织协调、工作通报等制度,继续履行好组织、指导、宣传和考评等各项职能;要进一步细化、量化考评标准,为年终组织开展好创建工作考评做好准备。各县(市)区创建办要根据本区域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2011年和谐企业创建工作计划安排,于7月底前报送市创建办。各创建工作协调指导组要严格按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坚持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县(市)区指导、服务基层创建工作,切实做好对本督导县(市)区的指导、督促、检查、选树典型等工作。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工作网络,乡镇(街道)要普遍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真正形成乡镇(街道)党政领导亲自抓,工会主席具体抓,经济、综治、城管、民政等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各县(市)区要将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情况列入对各乡镇(街道)的绩效考核,加强乡镇(街道)一级对开展好创建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切实推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创建网络发挥作用。要加大创建工作的激励力度,重视政策支持优惠,积极创造条件,使和谐企业荣誉成为各类评比和引导调控企业的综合性载体,提高企业参加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打印】 【收藏收藏】 【关闭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建议采用1024*768分辨率以上 主办:福州市总工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