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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0年环卫工人关爱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6  来源:总工会  字体: 【】 【 】 【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级产业工会:

今年10月是我省第二个“环卫工人关爱月”(以下简称“关爱月”),为贯彻《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20年环卫工人关爱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福州市总工会关爱环卫工人十年行动计划要求,市总工会将组织开展“环卫工人关爱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省总工会“疫路有您·礼赞先锋”环卫工人关爱月系列活动

(一)组织节日庆祝活动

在我省第二十五届“环卫工人节”来临之际,集中走访慰问一批环卫系统的先进模范人物,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送到环卫工人的心坎上。

(二)开展先进表彰活动

选树、表彰、宣传一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畏艰险、艰苦奋斗的环卫战线先进楷模,进一步弘扬环卫工人无私奉献、劳动光荣的崇高精神。

(三)开展关心关爱活动

以福州市总工会温暖工程系列活动项目为抓手,深入环卫企业和环卫职工中去,听取环卫职工的意见和诉求,组织开展好环卫工人疗休养、金秋助学等活动,为因病、因灾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环卫工人提供日常紧急救助。加大环卫工人休息站点建设力度,引导爱心单位参与建设。

二、走访慰问一线环卫工人活动

(一)慰问对象及标准

1.福州市已建工会中标保洁公司一线道路保洁环卫职工(经摸底,共有10371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2.此次慰问活动原则上以发放慰问物资为主,每份慰问品价值约130元(杂粮组合 500g*6、红枣450g玉米调和油1.8L洗手液500g各一份)。

3.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次慰问标准,对本地区已建工会中标保洁公司的其他工种一线环卫工人也开展慰问活动。

(二)慰问工作要求

1.实行实名制发放。本批次慰问物资的发放须按实名制原则填写相关发放凭证和表格(具体见附件23

2.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好集中走访慰问活动,协助发放并监督做好市总工会配送慰问物资的发放工作。

各单位开展“关爱月”活动情况总结及图片视频资料、活动报道(含电子版);走访慰问活动相关发放凭证和表格(附件23须签字盖章)及慰问活动现场照片3-5张,请于1030日前报送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联系人:许倩,83256244,邮箱:fzghfbb@163.com

 

 

附件1:福州市已建会中标保洁公司一线道路保洁环卫职工汇总表

附件22020年一线道路保洁环卫职工慰问物资发放凭证

附件32020年一线道路保洁环卫职工慰问物资实名制发放汇总表

 

 

福州市总工会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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