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子站 > 温暖工程
福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4年福州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指标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8  来源:  字体: 【】 【 】 【
 

各县(市)区总工会(创建办):

根据市委、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定于近期开展2014年福州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指标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今年的考评内容集中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对各县(市)区总工会(创建办)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企业创建情况的考评以 2014年“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考评细则》(见附件1,以下简称《考评细则》)为标准,具体包括: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工资平等协商机制、职工队伍稳定状况、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开展等5个方面。

二、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评阶段

1.时间:20141120-1210日。

2.方法:各县(市)区总工会(创建办)要根据2014年度全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部署情况组织开展本区域的考评工作,考评方式、程序自定;同时,各县(市)区总工会(创建办)要逐项对照《考评细则》对本地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进行自我评分并形成书面汇报,评分结果与书面汇报请加盖公章后于1210日前报送市总工会(市创建办),具体联系部门: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

(二)考核验收阶段

1.时间:20141211-1231日。

2.方法:由市总工会(市创建办)组织市总工会各考核责任部门根据各县(市)区(创建办)提交的自评材料及所掌握的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各县(市)区进行考评打分,各考核责任部门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调阅档案资料、电话询问、实地走访等考核方式。

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负责考核各县(市)区总工会(创建办)“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开展情况(1分)、职工队伍稳定状况(1.5分)等内容;市总工会组织建设部负责考核工会组建与发展会员工作(0.6分)、基层工会建设工作(0.4等内容;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负责考核基层民主制度建设(0.5分)、工资平等协商机制(0.5分)等内容;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负责考核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开展(0.5分)等内容。

3.考评成绩汇总:市总工会各考核责任部门的考评结果请填写《2014年“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指标考评结果表》(附件2),并于1231日前汇总至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

(三)考评复核阶段

1.时间:201511-110日。

2.方法:市总工会(市创建办)对市总工会各考核责任部门反馈的情况进行复核。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总工会(创建办)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积极配合市总工会各考核责任部门完成各项考评任务,确保考评工作按期完成。要及时总结本地区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2.市总工会各考核责任部门要根据实际,认真落实考评验收各项要求;要严肃考评纪律,做到公平公正;要结合考评工作,指导服务基层企业,提升创建工作,总结典型经验,促进企业发展。

联系人:陈鑫,联系电话(传真):83259847

附件:1.2014年“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考评细则

2.2014年“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指标考评结果表  

 

 

 

福州市总工会

20141111

打印】 【收藏】 【关闭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建议采用1024*768分辨率以上
主办:福州市总工会 版权所有
http://www.fzgh.org.cn  E-mail:fzgh#fzgh.org.cn(请将#号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