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总工会:
为在我市职工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根据福建省总工会统一部署,各县(市)区需组织开展一场“中国梦 劳动美”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5年7月至2015年8月20日
二、竞赛说明
1.参赛人员必须为各企事业单位一线职工;
2.市总工会将提供竞赛题库给各单位,各县(市)区可参考题库内容自行出题(范围包括:《工会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
3.各县(市)区要广泛动员辖区内企业学习宣传法律知识,选拔5支以上基层工会代表队参加现场知识竞赛,并对本次活动给予专项资金保障;
4.现场竞赛阶段,各地应组织300名以上职工到场观摩学习。
请各县(市)区于8月20日前,将竞赛活动信息、相关影像资料、获胜单位、获胜人员姓名等报送市总法保部。
福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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