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级各产业工会:
为尽量减少高温天气给职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影响,有效防控高温中暑和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安全健康权益,全市各级工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做好今年全市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
全市各级工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做好今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要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高度,坚守安全发展底线,按照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要求,把职工防暑降温和高温期间劳动保护工作摆上阶段性重要工作议程。要结合夏季气候变化和劳动生产的特点和实际,制订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集中时间、资源和力量,切实履行工会职责,有效发挥工会组织群众监督作用。要加强对基层,特别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防暑降温工作的摸底和指导,把职工防暑降温慰问、劳动环境改善与开展“安康杯”竞赛、职业病防治“三查一看”督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走基层、进企业”等活动有机融合,最大限度减少高温天气给职工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温中暑给职工造成的职业伤害,努力保障职工高温作业时的身心安全健康。
二、有效推动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一)督促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防暑降温各项规定,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制定职工中暑等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切实做好防暑降温预防保障工作。
(二)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的有关规定,合理调整高温天气作业时间,适当减轻作业强度,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配备防暑降温设施和用品。结合本单位的岗位设置特点,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
(三)督促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省人社厅等六部门《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3号)的要求, 对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劳动者,5月份应当按实际高温天数支付高温津贴;6-9月份应当按月或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具体标准为按月计发的,每人每月260元;按天计发的,每人每天12元。各级工会要积极采取措施,如向企业发送提示函等形式,确保用人单位依法依规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并按规定做好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发放工作。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四)督促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对不适合高温作业的职工,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不得安排患高温禁忌症劳动者、孕期或哺乳期女职工从事高温作业。向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
三、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产业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三级监督检查网络作用,结合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特点,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工地、冶金铸造等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落实职工工作休息时间、防暑降温措施、个体防护、高温津贴发放、职业健康体检、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保护、防暑降温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职工防暑降温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内容。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发现突出问题,应当及时向同级安监部门和上级工会报告,对防暑降温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督促落实整改或提请政府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要结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发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开展劳动保护行动,排查整治身边隐患,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生产作业和生活环境中存在突出问题,使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个易发生事故的环节,努力推动解决职工生产作业和生活环境中存在的高温危害等突出问题。
四、扎实开展“关爱职工、夏送清凉”活动
要结合落实“当好主力军、建设幸福城”为主题的建功立业活动,组织工会干部和党员志愿者深入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露天作业的道路施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环卫单位及从事高温作业的行业,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开展“关爱职工、夏送清凉”防暑降温慰问,一方面掌握了解高温天气作业职工生产生活状况,听取收集职工对防暑降温工作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劳动保护工作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向一线职工发放慰问金和防暑降温用品,提供防暑保健咨询服务,真心诚意送去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关心和帮助。要继续推动爱心服务点建设,扩大覆盖面,提升服务水平,引导更多爱心企业、人士关心户外作业职工。要充分发挥工会宣传阵地,以及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作用,通过专题讲座、案例教育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做好职业健康的重大部署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督促协助用人单位开展防暑降温劳动保护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推进防暑降温劳动保护知识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提高职工防暑降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宣传工会“关爱职工、夏送清凉”的有效做法,营造关爱职工的良好氛围。
请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级各产业工会于9月7日前将2019年职工防暑降温慰问工作总结和《2019年全市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统计表》报送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技工作部。联系电话(传真):83259948,电子邮箱:491648757@qq.com。
附件:1.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
2.2019年全市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统计表
福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附件1
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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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单位高温作业基本情况
高温作业岗位: 高温作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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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暑降温及其他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1.组织暑前职业健康检查:是 否 ;
2.开展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是 否 ;
3.高温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4.高温作业劳动者已发生中暑 人,诊断为职业性中暑 人。
5.提供清凉饮料:是 否 ;配备防暑急救药品:是 否 。
6.调整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方式:
7.夏季高温津贴支付情况:
8.防暑降温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
9.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保护情况:
10.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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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企业负责人签名: 督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2019年全市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统计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联系电话:
1.本县(市)区各级工会(含企业工会)共筹集慰问资金及实物 万元,其中县级及其以上工会(含市级产业工会)共筹集慰问资金及实物 万元。共慰问企业和工地 家;惠及职工 人次,其中农民工 人次。
2.本县(市)区各级工会与政府部门(企业行政)联合开展防暑降温专项检查 次,自行组织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 次,共查实问题 个,督促整改 个。
3.本县(市)区各级工会为职工提供健康体检 次,惠及职工 人次,其中农民工 人次。督促高温津贴发放
万元;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 次,惠及职工 人次,发放职业病防治资料 份。
4.本设区市各级工会下发《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份,出具《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 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 份。
5.建立清凉驿站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