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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山乡人民政府关于机关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06-07-20  来源:寿山乡   字体: 【】 【 】 【
(2006年7月20日第二次修订)

为了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保证机关工作的高效运转,进一步弘扬“对党忠诚,马上就办,严谨认真,同心协力,无私奉献”的文明机关精神,在机关上下形成廉洁、高效、团结、进取的良好氛围。特制订以下机关管理工作的规定:
一、考勤制度
1、机关干部每天应按时上下班,在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内在签到机签到,公出请假应事先办理好手续,并报办公室,指纹机不能签到的人员应按规定15分钟内到办公室到。上班时间坚持挂牌上岗,不在岗人员应及时告知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在去向牌写明去向,并留下联系电话。
2、特殊情况无法到位签到的,应电话告知分管机关领导和分管领导并报乡办公室,事后办理补到手续(分管领导签注证明,分管机关领导审批),否则算为缺勤。考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
3、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查勤,对不在岗并无具体去向者按缺勤处理。
4、实行考勤补贴:正科及每天12元,副科级每天10元;正股级每天9元,副股级每天8元;一般干部每天7元。缺勤按以上标准倒扣,连续缺勤3天或累计缺勤5天以上的取消当月出勤补贴,并与年终奖金挂钩。连续缺勤15天或全年累计缺勤30天以上的按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处理。请假不补贴。
5、请假人原则上应履行事前请假手续,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机关领导签字批准,请假1-2天由分管机关副书记签字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由乡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并将请假条及时送办公室备案。如遇特殊情况无法事前办理请假手续者,事后补假1天以内由分管机关领导签字批准,1天以上由乡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并将审批条及时送办公室备案。
6、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按榕晋委组[2002]11号文件执行,需要请休假的人员应事先向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报乡主要领导审批,以便进行统筹安排。
二、财产管理制度
1、机关财产统一采取政府采购制度,机关各组办需采购办公用品应由办公室统一登记购买、领用。
2、机关固定资产应加强管理,由办公室统一列出清单、编号、造册,并注明购买时间以及责任人,对于非自然损坏或遗失机关财物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财产自然报废,应注明报废时间。
三、机关安全制度
1、禁止非本机关人员在机关宿舍楼留宿。
2、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和热水器。
3、机关工作人员提倡节约、反对浪费,水、电应及时关闭,否则视情节给予罚款。
四、机关廉政制度
1、禁止收受和赠送“红包”,机关干部收受“红包”由办公室给予登记上缴。
2、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酒席,凡需操办酒席的应限制在8桌以内,并提前一周向办公室申请,乡主要领导审批,机关干部原则上不参加任何形式的酒席宴请,接受“红帖”的单位或个人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参加宴请的尽量控制参加人数。参加酒席的每人交50元,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实物给予办理。
3、禁止机关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4、禁止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五、信访接待制度
1、每月15日为乡主要领导信访接待日,每个机关干部接待来信来访应执行首问责任制,热情接待。
2、首接待人员应做好记录,非职责范围内应将来访者引见给相关责任人,并将情况告知有关领导。
六、车辆管理制度
1、不设领导专车,机关车辆调配使用由办公室统筹安排,禁止公车私用。机关车辆仅作为领导工作用车,驾驶员无故用车者每次扣发30元。
2、车辆用油,统一定点由办公室专人打卡加油,限于机关车辆(八部)
3、机关车辆应停放在车库内,外来车辆不得寄放在机关大院内。
4、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年检,每次维修驾驶员都要事先列出维修清单,报告办公室,维修完毕当天要带回车辆维修报销单,经有关领导鉴署意见后交财政所备案,每月按报修表由办公室和财政所统一结算。工具、配件添置,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购买。更换零部件应将旧配件交办公室备查,否则不予报销。
七、开会学习制度
机关各组办召开会议应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不同内容的会议尽量一次性安排,由办公室统一办理,会议内容能压缩的尽量压缩。
每周一下午3:00机关人员集中会礼堂开会学习,临时召集机关干部开会应准时参加,无故缺席者按缺勤一天处理。会议主要内容:⑴传达学习报刊登载的领导重要讲话会议精神和其他内容;⑵学习、贯彻上级和我乡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⑶安排布置、讨论机关本周工作。
周五下午机关人员汇报本周工作进展情况。
每季度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学习会。
每次会议、学习每人应做好笔记备查。
每位干部应备有一本工作日记,记录包村及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情况,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抽查。
八、值勤制度
1、每天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负责值班电话的接听,坚持24小时坚守岗位,负责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同时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每天21:00及时将机关铁门上锁。
2、每天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及时签到,若有事应事先向带班领导请假并报办公室,夜间值班实行补贴每人每次补贴元,无故缺席者每次扣元。
3、双休日由机关干部按值班表轮流4人值班,每人每次补贴30元,无故不在岗者一次扣发当月工资50元,并与年终奖金挂钩。
4、节假日、双休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随间调班,不得请他人值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每天晚上应均住在机关值班,因急事确需调整的应事报办公室及带班领导批准后方可调整。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要准时到位,并做好交接手续,不得留有空隙,遇有紧急情况,须及时上报,值班时应经常巡视机关大院,确保安全。
5、禁止机关干部使用信息台电话,电话使用应长话短说。无特殊情况避免在领导办公室和党政办挂电话。
6、机关干部使用涮卡电话,每月只限打10元话费,特殊情况由办公室给予充值,话卡遗失自己负责补卡。
九、卫生制度
每天办公室卫生各自应予以清理,每月两次统一大扫除,由办公室组织干部进行办公室和机关大院卫生清理。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卫生评比。凡无特殊原因,不参加卫生大扫除或卫生评比不合格者,按缺勤一次计。
十、文印管理制度
机关干部应遵守机要室管理制度,各组办需打印、复印或传真文件的应把文件交办公室统一会稿编号、签字,并由乡领导签发后方可交机要室办理。打印的文件应由经办人校稿,办公室对打印文件予以登记归档,非本单位文字打按市面价格标准收费。复印原则控制在5份以下,复印机管理使用参照复印机管理使用规定进行,复印5份以上材料由办公室领导批准。
十一、公文处理
1、公文的起草、校稿、办理、传递、管理、保密与立卷归档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2、办理上级文件应遵循准确、及时、保密、安全的原则,由办公室专职人员马上呈交有关领导签阅,签阅滞留时间不超过二天,领导督办件应立即交有关人员,并由办公室负责督查、落实、反馈。
3、本级文件从打印到分发在本系统滞留不得超过三天。各村、各单位在三天内未收到该份文件的应追究包村干部或有关人员的责任。签发原稿及正文贰份交乡档案室归档。
4、档案人员应做好上级和本级文件的登记、归档管理工作。
十二、档案管理
乡机关公文、文件,乡三套班子领导、各组办收到的上级或乡党委、政府公文、文件应严格按有关制度处理,每年除派上用途进行保留外其余文件交乡档案室进行处理,视情销毁、存档,有关报纸、刊物每月10日由办公室统一处理,保持各办公室整洁、有序。
十三、食堂管理
1、机关干部到食堂的就餐时间,由办公室按作息时间表统一安排,未到就餐时间食堂不得提前开饭。违反规定扣除双方责任人当月工资50元。
2、食堂工作人员应认真负责地安排好机关干部准时用餐,保持食堂卫生整洁,做到饭菜卫生、可口、足量。
3、食堂工作人员应认真按照办公室的安排做好接待工作,并在一周内做好报销手续。
十四、信息报送制度
每位机关干部有义务向办公室报送本职或包村工作中的信息(口头或书面),办公室负责会稿编发,所发信息一律署名报道,并给予奖励,凡刊登在《寿山信息》上每篇奖励10元;凡刊登在《晋安信息》或《晋安政务》上每篇奖励30元;凡刊登在市级刊物上的信息每篇奖励50元。办公室文秘人员不享受奖励待遇。
十五、保密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对党委、政府研究和决定的属于保密内容的工作及保密的文件应严格按保密法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不该讲的不讲,不该问的不问。
十六、以上规定希望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认真遵守,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党政纪处分,并作为年终责任制考核参考标准。
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寿山乡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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