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温暖工程的实施意见》(榕工〔2016〕49号)的相关规定,经福州市困难职工特别救助审核小组集体研究并报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定,拟对困难职工张功海实施特别救助,现将职工困难情况及救助情况予以公示:
张功海,男,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其女儿张颖,今年11周岁,2017年9月确诊为急性淋巴白血病,就诊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至今住院治疗7次,医疗费总额约40万元,其中自费25万元,拟给予一次性救助金31000元。
公示时间: 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4日。
公示期间欢迎职工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福州市职工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和意见。
福州市职工服务中心联系人:张琼 电话:87932506。
福州市职工服务中心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