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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困难职工李礼斌等叁名职工实施特别救助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10  来源:总工会  字体: 【】 【 】 【

   

 

根据《福州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职工温暖工程的实施意见》(榕工〔201850号)的相关规定,经福州市困难职工特别救助审核小组根据《福州市职工温暖工程特别救助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并报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定,拟对困难职工李礼斌等叁名职工实施特别救助,现将职工困难情况及救助情况予以公示:

李礼斌,男,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职工,20168月确诊为原发纵膈大B细胞淋巴瘤,2017920187月先后就诊于福建省立医院、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院北京301医院,住院治疗12次,医疗费总额约44万元,其中自费247362元,给予25000元救助金

吴良庆,男,福建省港口工程有限公司内退职工,患有糖尿病、重症尿毒症、视网膜病变等疾病,201712月至201810月就诊于福建省立医院,门诊及住院治疗7次,医疗费总额152235元,其中自费40412元,给予5000元救助金

林玉,女,永泰县城南小学教师,20166月确诊为乳腺癌,20166月至201811月就诊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住院及门诊治疗15次,医疗费总额约24万元,其中自费63871元,给予5800元救助金

公示时间: 20181210日至20181214日。

公示期间欢迎职工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福州市职工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和意见。

福州市职工服务中心联系人:张琼  电话:87932506 

 

 

                             福州市职工服务中心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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