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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征选福州市职工创业创新广场二期项目合作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1  来源:总工会  字体: 【】 【 】 【
 

 

    华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榕集团”)与福州市总工会(以下简称“市总工会”)合作,利用福州市总工会所属的金安大厦和工人文化宫部分场所建设福州市职工创业创新广场(以下简称“职工双创广场”)。职工双创广场由华榕集团或其控股的项目公司负责运营和服务管理,现华榕集团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征选市职工双创广场二期项目合作方,共同建设、运营职工双创广场二期项目。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地理位置

市职工双创广场二期项目位于福州市工人文化宫广场(福州市八一七中路766号),紧邻洋中路和茶亭街,离地铁出站口500米左右(1号线达道站),详见附图(附件1)。

(二)场地概况

项目场地包含福州市工人文化宫负一层(11180平方米)及综合楼负一层(2308平方米),共13488平方米(全毛胚、为商业平层综合体结构)。

(三)场地使用主要条件

1、使用年限:12年,以市总工会实际交付场地之日起计算。

2、场地使用要求:福州市工人文化宫负一层场地(11180平方米)用于创业创新项目的场地面积不少于85%,配套服务商业项目面积不超过15%;创业创新项目涵盖“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创业创新产业链条,配套服务商业项目场所不得经营重油烟的餐饮(内部食堂除外)、洗浴、桑拿、足按、夜总会、舞厅、网吧、酒吧、迪吧、纯粹的生鲜超市等业态或类似业态。

文化宫综合楼负一层约2308平方米场所作为职工创业创新广场配套服务场所——“职工书城”。

3、场地使用费缴纳条件:福州市工人文化宫负一层(11180平方米)场地使用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39元,物业费标准每平方米每月4元(不含水电及中央空调费用,今后按工人文化宫整体物业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场地使用费在运营期内递增两次,第4年递增3%,第7年在上年度场地使用费基础上再递增5%。

文化宫综合楼负一层(2308平方米)免场地使用费,物业费标准每平方米每月4元(不含水电及中央空调费用,且今后按工人文化宫整体物业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4、场地优惠条件:场地使用期内,装修筹备期1年免场地使用费,孵化期1年场地使用费减半,运营期前3年分别先按场地使用费标准的50%、60%、70%支付;运营期的第4、5、6、7年按约定的场地使用费标准足额支付;运营期的第8、9、10年按约定的场地使用费标准足额支付外,还应补足运营期前三年未足额支付的场地使用费(其中第8年每月相应补足第3年未支付的30%、第9年每月相应补足第2年未支付的40%、第10年每月相应补足第1年未支付的50%)。

5合作双方成立由华榕集团占股51%的合资公司,共同建设、运营双创广场二期项目

(四)政府对项目的扶持及奖励政策

福州市政府同意对职工双创广场二期项目进行装修补助与运营补助费用:(1)装修一次性补助218万元;(2)每年运营补助145万元,补助时间2019-2023年,五年合计金额725万元。

(五)其它与场地相关的商务条款,在我司向符合资质的合作方发出邀请函同时提供。

、合作方企业资质要求

(一)合作方是在福建省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合作方正在运营国家科技部备案的福建省内国家众创空间运营机构(须有相关证明文件),并且上述备案时间已1年以上;

三)合作方具备有较强团队孵化服务能力(有至少一起孵化团队融资100万以上成功案例);

(四)合作方具备较强专业管理团队(合作方管理团队成员必须具备与运营众创空间相关的工作经验)

五)合作方有较强的资金统筹实力(合作方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实缴资金100万元以上)。

三、征选方式

(一)第一阶段 邀请意向合作方

1、征选通知在指定的网站公开发布。

2、意向合作方根据相关征选通知,在指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并将纸质材料送达至华榕集团。

3、我司对意向合作方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实,对获我司确定为符合资质要求的,将发送邀请函进行下一阶段的征选工作。

(二)第二阶段 征选工作

1、意向合作方根据邀请函的要求,编制提交项目商务合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整体规划、运营方案、财务测算、投资预算、合作模式等。

2、根据意向合作方提供的商务合作方案,双方进行现场的商务谈判(磋商),评委小组根据商务合作方案与现场谈判(磋商)情况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确定3个候选合作方名单在华榕集团官网进行公示,通过公示期后得分最高的确定为合作单位。

、资料提交

第一阶段 意向合作方提交资料

(一)确认函(见附件2);

意向合作方的基础信息(附件3);

(三)意向合作方提供至少一起孵化团队融资100万以上成功案例介绍;

(四)其提供管理的众创空间项目情况以及面积,管理团队成员构成与工作经验。

(五)意向合作方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实际投资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证明。

(六)递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七)所有提交材料原件3份,复印件4份,电子文档1份,所有资料以密封方式提交。

第二阶段 获邀请参与第二阶段征选工作的企业需提交材料见邀请函。

 

五、其它

意向合作方可以联系我司项目负责人(刘昌其,手机:13599425038)现场察看场地情况。

六、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征选通知发布:228-36日(公示7天)

信息公布网址:

华榕集团官网           www.huaronggroup.com.cn

福州市总工会官网       zgh.fuzhou.gov.cn

福建省众创空间协会     www.fjmsa.org

意向企业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93817:00

材料提交地址:福州市群众东路97号华榕集团大楼项目部

收件联系人:邱宇    联系电话:18859191275

现场考察时间228日到36 9:0017:00

项目负责人:刘昌其    联系电话:13599425038

第二阶段  征选工作阶段的具体时间安排见邀请函。

 

附件: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2、确认函

3、意向合作方基础信息表

 

 

 

 

华榕(集团)有限公司

2019227

 


 

附件1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职工双创广场二期项目

 



附件2

 

  

 

华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关于华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征选福州市职工创业创新广场二期项目合作方的通知》,我司已充分了解征选的相关要求,自愿报名本次征选。我司郑重承诺并确认:

1、我司对所接收到的项目信息及谈判磋商的内容进行保密;

2、我司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及完整的;

3、我司在本次合作方征选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

4、我司不向任何人行贿以牟取合作;

5、我司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6、我司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

7、若我司有违反任何前述情况的,我司将被取消征选资格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8、我司有能力承担福州市职工创业创新广场二期项目的投资资金,开展二期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

9、我司尊重并完全接受贵司在此次公开征选项目合作伙伴事宜中所有决定。

 

 

合作方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3

意向合作方基础信息表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手机

 

注册资金

 

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

 

获得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时间

 

经营范围

 

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手机

 

邮箱

 

 

 

公司简介

如内容较多可另附)

管理项目

(列出正在运营的众创空间名称、面积、合计总面积,包含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具体情况另附)

管理团队

(列出管理团队人员姓名、学历、双创工作年限,具体情况另附)

孵化案例

(列出孵化成功案例与融资金额,包含1起融资100万以上的成功案例,具体情况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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