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职工温暖工程实施意见》(榕工〔2018〕50号)的相关规定,经福州市困难职工特别救助审核小组根据《福州市职工温暖工程困难职工特别救助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并报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定,拟对余群芝等两位困难职工实施特别救助,现将职工困难情况及救助情况予以公示:
余群芝,女,福州高壹工机有限公司职工, 2018年4月确诊为乳腺癌,就诊于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2018年4月-12月门诊、住院治疗10次,医疗费总额约19万元,其中自费73959元,拟给予一次性救助金13400元;
杨新厚,男,永泰县洑口乡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019年1月确诊为直肠癌,就诊于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住院治疗25天,医疗费总额12.5万元,自费73580元,建议给予13400元救助金。
公示时间: 2019年7月17 日开始,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欢迎职工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福州市职工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和意见。
福州市职工服务中心联系人:何秀玲 电话:83227887。
福州市职工服务中心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