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福州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职工温暖工程实施意见》(榕工〔2018〕50号)的相关规定,经福州市困难职工特别救助审核小组根据《福州市职工温暖工程困难职工特别救助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并报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定,拟对林勇等两位困难职工实施特别救助,现将职工困难情况及救助情况予以公示:
林勇,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职员,2019年1月因突发脑溢血昏迷,送入福州市第一医院治疗,后转入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及福建省立医院治疗,期间住院治疗5次,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医疗费总额245200元,其中个人自付费用182100元,给予一次性救助金38100元;
林泳强,男,永泰县实验小学教师,2019年8月确诊为食道癌,先后就诊于福建省肿瘤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门诊、住院治疗9次,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医疗费总额267415元,其中个人自付费用81465元,给予一次性救助金15100元。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0日开始,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欢迎职工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福州市职工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和意见。
福州市职工服务中心联系人: 张琼 电话:87932506。
福州市职工服务中心
2020年 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