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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职工队伍安定稳定工作月分析(协调)会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4  来源:总工会  字体: 【】 【 】 【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级各产业工会,市总机关各部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福州市职工队伍安定稳定工作月分析(协调)会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7811

   

 

 

 

 

 

 

 

 

 

 

福州市职工队伍安定稳定工作

月分析(协调)会方案

(试行)

 

为建立健全我市职工队伍安定稳定工作机制,受市总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由市职工服务中心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县(市)区、产业工会、基层工会等于每月第三个工作日上午召开上月份职工队伍安定稳定工作月分析(协调)会,具体方案如下:

一、会议时间:每月第三个工作日上午(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会议地点:市总工会四楼小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市总工会分管领导;

2.市总工会法保部、职工服务中心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

3.需协调处理的信访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及县(市)区、产业工会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

4.市职工法律服务队律师代表(邀请)。

四、会议内容

1.职工服务中心信访工作人员汇报上月全市职工来电、来信、来访(含“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批转件、“12351”维权热线)主要工作情况;

2.与会人员分析、研判信访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3.协调处理重要突出的信访事件;

4.会议小结。

五、其他要求:

1.每次会议都由专人拟定会议纪要,指定专人监督议定事项的办理(责任部门:市职工服务中心);

2.重要突出的信访事件(含上级交办件),办理部门在办理过程中每5个工作日向职工服务中心书面反馈1次进展情况,直至事件案结事了(责任部门:承办部门);

3.参与此项工作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以讲政治、顾大局的思想高度,认真及时妥当负责地做好各环节工作,共同为维护我市职工队伍的安定稳定工作作出贡献。

六、本方案从20179月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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