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温暖工程
福州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职工温暖工程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9-13  来源:总工会  字体: 【】 【 】 【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级各产业工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总工发〔2016〕7号)部署,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在全面总结职工温暖工程实施以来的成绩、成效,深入挖掘宣传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充实、丰富职工温暖工程的内容内涵,推动职工温暖工程“温暖升级”,实现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现就进一步推进职工温暖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进一步推进职工温暖工程的重要意义
实施职工温暖工程,是工会组织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适应新时代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迫切要求,是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需要,是工会组织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增强工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深化工会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也是工会组织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动有福之州共建共享的重要途径。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全市各级工会要站在国家脱贫攻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职工温暖工程的重要意义,始终秉持关爱职工、奉献职工的为民情怀,以慢不得的紧迫感、等不得的责任感和推不得的使命感,切实做好新时代职工群众工作,让广大职工尤其是困难职工在共建共享有福之州改革发展成果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二、进一步深化职工温暖工程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
福州市职工温暖工程包括“两节”送温暖、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等四季帮扶,职工及家庭成员因病、灾、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紧急救助、特别救助,艰苦行业一线职工、低收入群体专项帮扶服务,以及婚介联谊、职业健康、心理辅导等帮扶服务项目。各级工会还可根据职工需求不断丰富帮扶服务内容。通过基层、县、市三级工会的上下联动、分级帮扶,规范运作,建立应急帮扶与日常帮扶相结合、困难帮扶与维权服务相结合、继承传统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工会帮扶与社会化帮扶相结合的工作体系;建立“一般困难机制帮、特别困难重点帮、突发困难及时帮”的工作格局。经过三级工会的共同努力,三年内实现对工会关系隶属我市的企业职工广覆盖的目标:2018年,参加职工数90万人;2019年达到100万人;2020年达到120万人。
基层、县、市三级工会组织的职责和分工如下:
(一)基层工会组织
——充分发挥贴近职工的优势,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困难职工情况,每年分类建立完善本单位困难职工档案,并通过单位所在县(市)区总工会或产业工会,纳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数据库。
——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设立“职工温暖工程资金”,并负责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工会经费预算安排、行政补助、职工捐献、利息等为筹资渠道;灵活筹款,尊重职工意愿,困难职工不捐或少捐,发动高收入职工多捐,多奉献一份爱心;也可按原来参加全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筹款方式筹集资金,筹得款项留在本单位职工温暖工程资金中统筹使用;研究制定相关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并通过民主形式征求职工意见、向职工公示、接受职工监督,也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各类慰问金的发放采用实名制,由受助者本人签收。
——坚持以职工为中心,回应职工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根据需开展以“助学、助医、助困”等为主要形式的帮扶活动。对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伤病、灾害、意外事故、子女就学、职业健康、婚恋等情形,第一时间了解情况,提供有情感和有温度的专项帮扶和普惠服务活动,送上物质慰问、精神关怀,努力把职工的困难和需求解决在基层。
——落实上级工会工作部署,及时做好困难职工建档、帮扶对接、申报工作,确保职工温暖工程惠及每一个困难职工。对困难职工实施救助后仍特别困难的,有责任向县(市)区、产业工会提出进一步救助申请。
(二)县(市)区总工会、市级产业工会
——进一步完善本级职工温暖工程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确保目标任务明确、资源配置合理、措施精准到位;落实上级工会职工温暖工程的各项活动部署,并根据本区域、本系统职工队伍特点,创新开展多形式的关爱职工生活的普惠性服务活动,提高职工温暖工程受益面。
——每年按拨缴经费收入的一定比例安排职工温暖工程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同级财政或行政部门资金的投入支持,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而逐步增加。
——健全困难职工帮扶系统准入、退出机制,及时掌握困难职工生活情况,对困难职工档案实行动态化、经常化、规范化管理,扎实做好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常态化帮扶系统及成果“回头看”工作。对经救助后家庭基本生活仍很困难的职工家庭,有责任向市总工会提出进一步救助申请。
——县(市)区总工会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在同级纪委和财政局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惠民资金上网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与同级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同步推动职工温暖工程救助体系与政府社会救助体系精准对接。市级产业工会要按《福州市总工会实施惠民资金网管理办法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做好惠民资金上网工作。
——加强对基层工会的指导。通过加强对基层职工温暖工程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帮助基层工会规范资金管理使用;通过认真指导若干个有生动实践、成功经验的基层工会,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巩固百人以上企业工会职工温暖工程工作成果;依托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等区域性工会组织,拓展区域性统筹的职工温暖工程,把小微企业基层工会职工统筹到职工温暖工程范畴;借力行业性集体协商机制,推动行业内企业组织开展职工温暖工程,在行业内统一救助对象、救助条件和救助底限等。
(三)市总工会
——负责全市职工温暖工程的组织策划。研究提出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科学下达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加强考核督查力度,每年年终对实施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考核,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参评工会荣誉的“一票否决”项;负责职工温暖工程的总结提升和典型培育工作,及时发现典型、培育典型、推广典型。
——加大对县(市)区、产业工会帮扶资金支持力度。每年安排预算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工会经费比较紧张的县(市)区、产业工会进行职工温暖工程经费补助;同时,结合惠民资金管理要求,改变帮扶资金拨付方式,除市总工会直接实施的帮扶活动外,各级帮扶资金均下拨县(市)区、产业工会。
——在有关部门指导下,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福州市总工会实施惠民资金网管理办法工作细则(试行)》,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工作流程,规范数据管理,做好市本级(含市级产业工会)惠民资金上网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实施困难职工特别救助,并做好与省总工会相关工作的衔接。及时研究县(市)区、产业工会上报的需要市总工会帮助解决的困难职工申请补助情况,提请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针对困难职工的实际情况,给予特别救助。对应省总工会医疗补助活动,对经三级救助后家庭生活仍然很困难、在企业或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的职工家庭,积极向省总工会提出进一步救助申请,并认真做好衔接和服务工作。
——切实发挥职工服务中心服务职工、服务基层的作用。加快职工服务中心转型升级,让职工感受“家的温暖”。坚持为职工提供一站式、多方位、普惠制服务的原则,通过 “互联网+”等新媒体新方式新平台,在创新管理体制、完善服务机制、构筑服务体系、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率等方面有所突破,切实打通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
三、进一步强化职工温暖工程的保障措施
(一)持续加强职工温暖工程的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工会要把实施职工温暖工程作为工会忠诚履职、服务职工的重点任务,作为推进工会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摆上工会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不断健全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领导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落小。
(二)持续推动将职工温暖工程列入各级党政的民生工程。全市各级工会要把职工温暖工程作为向党委、政府(行政)汇报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主动争取党委、政府(行政)的支持,深化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精准对接,进一步加强与人社、民政、司法、信访、教育、财政、慈善等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通力合作,形成社会化工作格局;要充分依托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平台,定期就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进行协商沟通,推动问题解决。
(三)持续开展调研活动。县级以上工会要持续开展新时代职工对美好生活需求的调研活动,既要关注特殊职工群体的实际困难,也要呼应广大职工群体多层次需求,积极探索新时代职工温暖工程开展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调整、增加服务项目和内容,努力让更多的职工受益受惠。
(四)持续推进“互联网+职工温暖工程”。全市各级工会要切实提高“互联网+”信息使用率,以微信平台、官网等为依托,拓展服务方式、简化服务程序、优化服务手段,为职工提供更直接更便捷的服务,做到服务对象全覆盖、服务时间全天候,为困难职工提供精细化、精准化的工会服务,打造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工会服务网络。
(五)持续加强对职工温暖工程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全市各级工会要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实施程序、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专款专用,活动所需的办公经费不得从专项资金中列支;坚持集体研究原则,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强化内部管控,确保资金安全;落实惠民资金上网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审查。
(六)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全市各级工会要把深入实施职工温暖工程与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将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提振精气神、建设新福州、争当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强化一线干部考核,把实施职工温暖工程作为考核各级工会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作为考察工会干部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推行“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的工作机制,自觉把群众工作的“软任务”转化为“硬责任”,深入基层、深入困难职工群众,同职工群众进行面对面、手拉手、心贴心的零距离接触,真诚听取职工意见、真实反映职工诉求、真心为职工办事。
(七)持续营造关爱职工的社会氛围。全市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职工温暖工程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公众关注、参与、支持职工温暖工程,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优良传统,积极开展结对子等职工互帮互助活动,增进职工队伍的团结,让他们感受到工友、工会的温暖。要广泛发动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共襄义举、爱心众筹,募集更多的资金用于职工温暖工程,为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打赢新时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汇聚力量。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级各产业工会要按照本实施意见,抓好贯彻落实,原《福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温暖工程的实施意见》(榕工〔2016〕49号)中与本意见不相同的内容,以本意见为准。

附件:各县(市)区、产业工会职工温暖工程阶段统计表

福州市总工会
 2018年9月11日

打印】 【收藏收藏】 【关闭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建议采用1024*768分辨率以上 主办:福州市总工会 版权所有